西林教案始末

2019年08月13日 15时21分   阅读:384964 次   来源:《广西地方志》   作者:   责任编辑:黄艳 【  +放大   -缩小  】

    1853年(咸丰三年)夏,法籍神甫马赖,从澳门经广州、梧州、南宁来到贵州的马安山。数月后,窜到广西西林县进行非法的传教活动。他从贵州选了两个中国藉教徒回来,一叫白小满, 贵州水城人,一叫曹贵(女、又叫曹二嫂),贵州兴义人,他们来到西林后,很快与当地官府搭上关系,马赖有时还穿上中国官服,声称他是中国皇帝允许到这里来“劝民为善”的,是上帝派来的。然而当地群众认为入教便是忘掉了自己的祖宗,入教的人寥寥无几,马赖看到这种情况,认为土人太“野蛮”,不好“感化”,便凶相毕露,收买一些歹徒加入天主教, 并怂恿他们拦路抢劫,杀人越货。指使其匪徒马子农、林八、邓亚修等人窜村妖言惑众,纠伙拜会,奸辱妇女,抢劫村寨,无法无天。马赖还对诱骗入教的妇女,以“洗礼”、“念经”、 接触“圣体” 和做“弥撒” 的卑鄙伎俩进行污辱,并规定教友女儿出嫁前,要到教堂做 “洗礼”。马赖还四处出动,勘查地理山川,资源民俗,刺探情报等,他们的罪恶活动激起 广大人民的无比愤概。


    1855年夏,在县城附近的者邦屯路上发生了一起大抢劫案,杀了人,抢去商旅钱财。后来查实是马赖庇护和指使其不法教徒作的案,当地老百姓掌握了确凿的证据,多次派人到县要求知县严惩马赖及其不法教徒,但知县多方包庇。1855年冬新上任的知县张鸣凤根据群众的强烈要求,把罪大恶极的马赖的忠实教徒马子农正法,并向马赖发出警告:中国有中国的法律、宗教,不允许外国人在此胡说八道。但是,马赖有恃无恐继续进行罪恶活动,当时人 们对马赖一伙更加愤怒,在老百姓的强烈要求下,张鸣凤于1856年2月24日(咸丰六年正月二 十日) 逮捕马赖及其中国籍天主教骨干分子二十五人。审讯时,马赖否认以传教为名搜集情报和残害中国人民的罪行,马赖蔑视中国,傲慢地为他的不法活动进行诡辩,因此,更激起人民的义愤,要求严惩罪犯,29日,张鸣凤把首犯马赖、白小满、曹贵等三人律刑处斩,这就是震动中外的“西林教案”。


    事后法帝国主义者借马赖事件,伙同英国对中国发动侵略战争,1857年12月,英法联军攻打广州,接着又进攻天津,史称“第二次鸦片战争”。西林县各族人民维护国家民族主权的反帝斗争是正义的,但当时清政府奉行投降媚外政策,于1858年6月,分别与英法签订了《天津条约》,割地赔款,丧权辱国,西林知县张鸣风被革职充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