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关于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
百色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
关于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
提案人:王正庭 文新体广电界委员 西林县委宣传部
一、基本情况
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,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,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逐步提高,城市交通需求迅猛增长,城区机动车进入高速发展时期。为适应这种需求,各地城区加快了道路、桥梁、公交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,但停车设施建设相对滞后,停车设施数量严重不足,城区“停车难”问题日趋严重。没有泊位的机动车只能在城区街道和居住小区乱停乱放,对于交通出行、创城创卫和群众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,群众反响强烈,已成为各地城区亟待解决的一件大事。
二、城区“停车难”原因
(一)停车供需矛盾日益突出。近年来,我国进入小汽车时代,小汽车快速进入家庭,城区私家车保有量迅猛增长。而城区早期建成的公建、民建大多没有配建足够的停车泊位,而部分新建公建为节约用地和资金,也没有按规定配建足够的停车泊位,造成非占路停车泊位严重匮乏,不得不依靠占路来解决停车问题。
(二)临时泊车位周转率低。城区多数路段实行免费停车,一些车辆长时间占用停车位,挤占公共资源。医院、学校、临街单位和道路内的临时泊车位也被长时间占用,致使来办事的车辆找不到车位停放而违规停车。
(三)乱停乱泊现象严重。城区中的繁华商业区、写字楼、医院、文化活动场馆,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停车难和停车乱的问题。特别医院、学校等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没有履行好应尽的责任,解决好自身办公用车、职工车辆、外来办事车辆的停放问题,单纯地将这部分停车需求推向社会、推向路面,导致单位门前乱停放现象突出。而且电动自行车、老年代步车等乱停乱放现象也比较突出,严重扰乱交通秩序,危及交通安全。
三、意见建 议
(一)加强城区交通规划和完善停车管理规定。由规划部门科学制定、优化建设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标准,在新建、改建项目中,严格落实配建标准。原则上对配建停车泊位数量低于规定标准的,在建设项目规划审批过程中不予通过;对已建成项目配建停车泊位不足的,对所缺泊位,缴纳高额的异地建设费用。同时出台从规划、建设到管理协调一体化措施办法,城管、建设、规划、公安等部门齐抓共管、形成合力。
(二)加快公共停车场所建设。由规划建设部门牵头,加快路外停车场建设,增加停车泊位供给。针对机动车停车需求较大的商业中心、医院、学校以及老旧居民小区等地区,结合周边地块开发,积极规划建设停车楼,缓解城区停车矛盾。同时,建议由政府组织研究,对于经营性公共停车楼,在土地出让、规划建设、经营管理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,吸引社会资金加快建设,缓解停车矛盾。
(三)管好用好临时停车位。出台路边临时停车收费政策,运用互联网、大数据管理,实时发布各个时段道路车辆通行情况和车位使用情况,智慧管理街道车流量和路边临时停车位。采取阶梯收费模式,鼓励市民短暂停车,避免长时间占用停车位。各级党政机关、医疗机构以及学校等公共场所,带头解决好本单位公务用车、职工私车和外来办事车辆的停放问题。有条件的单位,在节假日将内部场院向社会开放,为群众提供停车泊位,缓解停车难问题。
(四)深入挖掘现有停车场所潜力。充分利用绿化带空闲地段、人防设施等空间资源,合理设置停车场,满足周边群众的停车需求。盘活用好物业居住小区闲置停车泊位,下大力量解决老旧居民区无停车设施或停车设施不足等问题,利用临时空地等一切可以利用的闲置空间,设置临时停车泊位,并力争建设一批立体化停车设施,最大限度地解决城区居民的停车需求。